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核验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凡于2019年9月1日后通过规委会审查的,属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发射塔、水塔、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二、设立依据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
2.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准予核验备案管理的通知》(遂人防办发〔2020〕25号)。
三、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内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或送达告知书。
六、备案决定证件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核验备案告知书。
七、办理总时限
立即办结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169号四楼人防窗口
十二、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支持快递。
十三、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十四、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五、咨询电话
0825-2312366
十六、监督电话
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0825-12345。
十七、注意事项
检验备案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