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字
公示说明
《遂宁市城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30年)》于2016年4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经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座谈调研、专家咨询,同时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参与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规划进行了科学精心编制及修改完善,在广泛听取各级领导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下,形成本次规划成果。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的审阅。若对此方案有异议或疑问者,请与我局联系。 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办法》(国人防[2010]189号)、《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川人防办[2011]20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要求,对本规划中涉密内容不予公示。
简要规划说明: 1、规划编制目的 通过人防基础设施及组织机构的建设,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动荡形势下,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规划期限 本规划结合遂宁市实际要求,确定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3、规划范围及主要任务 本次城市人防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两个空间层次。 1)市域范围:包括全市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325平方公里,规划主要从防空分区、控制体系及人防建设引导方面对市域层面进行分析。 2)中心城区范围:其范围与《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核心区和同城化发展区,总面积为984平方公里,规划对各类人防工事进行分析、预测及布置。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渠河中路999号,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科查收,邮政编码629000;电子邮箱qqai-qq@126.com。 (2)网上反馈意见: 请登录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联系电话:0825-2224250(传真)、2312516.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需注明项目名称。 2.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时,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 http://www.snsgh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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