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办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行政执法,其中分类行政检查事项2项、不予行政处罚7项、免于行政处罚2项、减轻行政处罚6项、从轻行政处罚6项、从重行政处罚7项。
现将我办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1.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2.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