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法(一)
- 1、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
- 2、下列民用资源免予征用:
征集反馈:
2023年5月26日-2023年7月31日的国防动员法(一),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收到反馈信息。